虐待、遗弃和忽视儿童政策
佛罗里达州法规第1006.061(1)条要求根据第220.187条或第1002.39条接受奖学金学生的每个地区学校、特许学校和私立学校在显著位置张贴通知,根据第39章,地区学校董事会、特许学校或私立学校的所有雇员和代理人都有积极的义务报告所有实际或疑似的虐待、遗弃或忽视儿童的案件。阅读更多关于举报虐待儿童的内容。
佛罗里达州法规第1006.061(2)条要求每个接受奖学金学生的地区学校、特许学校和私立学校在学校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如果有的话)公布报告教学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涉嫌影响学生健康、安全或福利的不当行为的政策和程序。通知必须包括被举报的联系人,以及对那些没有报告其他教学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涉嫌虐待儿童或不当行为的教学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