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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树教育中心学校咨询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名称
理事会名称为柏树教育中心学校咨询理事会。
第二条。目的
学校咨询委员会(SAC)的主要目标应是帮助确定需求和建议行动方案。透过对社区的承诺,团队将营造一个积极的学习环境,设定高期望,满足学生群体的不同需求。
学校谘询委员会应是学校与当地社区之间的联系,并将作为参与管理的一种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学校社区的各利益相关者可以协助学校,学校也可以协助社区。利益相关者包括家长、商界人士、学生、其他社区代表、专业教育工作者和其他学校员工。学校谘询委员会应为学校及校长提供资源。学校谘询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 促进学校改善计划的发展
- 监察SIP的实施情况
- 评估SIP的成效
- 协助学校编制年度预算
- 就教学人员和教学人员的协调提出建议
支持SIP的材料
学校咨询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将按照佛罗里达州法规1001.452和布劳沃德县学校董事会政策1403。
第三条。会员
学校咨询委员会应代表学校学生群体的种族多样性。为满足这一要求,代表的最低标准如下:
主要
老师
BTU干事(或指定人员)
父母
I-Zone代表(必须是家长)
SAF主席(或指定人员)
学校学生的家长
ESE学校学生的家长
学校学生的天才家长
学前班(如适用-家长或认证教师)
非教学支持员工
社区/商界代表
学生(高中和成人/技术中心必修-初中可选)
社区学校代表(如适用)
大多数(超过一半)的SAC成员不得受雇于布劳沃德县学区。必需的成员包括学校校长,BTU管家,学校咨询论坛(SAF)主席(联合主席)或指定人员,社区学校代表,ESE, ESOL和资优家长代表,以及学生(如果适用)。ESE, ESOL和资优代表必须是学校学生的家长。一名SAC家长成员将被选为创新区代表。
委员会成员将由他们各自的同龄人选出(家长由家长选出,老师由老师选出等),空缺将按照同样的一般方式,根据需要通过特别选举填补。在学年期间,SAC组成的变化必须得到地区主管的批准,并在SAC会议纪要中注明。
如果选出的团队不能代表学校社区,根据校长和/或地区督学的决定,地区学校董事会应任命其他成员以达到适当的代表性。
所有利益相关方均被邀请作为无投票权的参与者参加SAC会议,而不考虑其是否为SAC成员。
第一节。投票方式:根据《阳光法》,由会员投票表决。
所有的投票必须口头进行。理事会全体成员各有一票表决权。
有表决权的成员必须出席投票。(见第六节第九节)
第二节。委员任期:谘询委员会委员应定期出席谘询委员会会议
的基础上。SAC成员在无理由缺席两(2)次后将被取消会员资格
连续缺席适当通知的SAC会议。空缺将由
上面所描述的。
第三节。任期:学校顾问委员会成员任期一年
术语。
第四节。选举公告必须至少在一周内向各同业团体公布
提前。将以确保最广泛的方式分发公告
可能在同侪群体内传播。
第五节。教员代表的选举将在预定的全体教员大会上进行
会议。
第六节。家长代表的选举将在预定的股东大会上进行
的父母。
第四条官员
第一节。该委员会的官员将由主席、联合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第二节。主席团成员应在每年10月的会议上选举产生。
第三节:新职员的就职仪式将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举行
学年。
第四节如有委员因故不能完成任期,应在下次会议上重新选举。
第五节。SAC官员提名:
- 设立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
由学校谘询委员会定期会议选出。委员会应
由至少一名但不超过两名现任民选官员和委员会成员组成
普通会员的剩余部分。
- 提名委员会将为每个职位提交一份候选人名单,届时将接受全体议员的提名。
- 官员的提名将在学校咨询委员会上进行
会议。
第五条:主管人员的职责
- 主席(联合主席)须主持理事会的所有会议,并须为前任主席
除提名委员会外,所有委员会的法定委员。主席(Co)
主席将为所有会议至少提前7天准备议程。一份
议程应提供给任何提出要求的人。主席(联合主席)或指定人员
应代表SAC参加地区咨询会议,并作为学校学校咨询论坛(SAF)的投票成员。主席(联合主委)将代表SAC出席地区会议及/或工作坊,并可根据需要选择一名指定人员出席。SAC主席(联合主席)将签署学校改进计划和学校的年度预算(根据地区预算指南),作为SAC参与这两个过程的指示。
- 副主席的职责是代表主席履行其指定的职责;
并在主席缺席期间代行主席职务,并履行其他职责
主席或学校谘询委员会指派的职责。
- 秘书应负责所有通信和会议通知。的
秘书须备存所有会议记录,并确保会议记录的副本
,并及时分发给立法会议员。会议纪要将会提供
给任何请求它们的涉众。秘书将保留出席所有会议的准确记录以及所有利益攸关方的最新名册。
第六条会议
学校咨询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本学年的会议时间表将于9月确定并公布。SAC和学校咨询论坛(SAF)将安排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会议记录将包括所有定期会议地点的通知。
第一节。嘉宾:根据佛罗里达阳光法,所有会议都对公众开放;然而,
非会员/嘉宾不得就学校谘询委员会事宜投票。
第二节。所有会议均保留SAC成员出席。秘书或其指定人员
将点名。考勤记录将发送给地区主管。
第三节。所有会议的记录将由秘书或指定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将被发送给地区负责人,保存在学校的档案中,并公布供公众查阅。上次会议的记录将在下次会议上批准,并注明任何增补或更正。
会议记录将反映所有动议(包括:动议的提出者、附议者和委员)
(投票的结果)和作出的任何决定。
第四节。特别会议可由主席(联合主席)召集,或经任何三(3)次通知召集。
委员以书面向主席(联合主席)提交。
第五节。所有预定的会议、会议时间和地点将至少提前三天公布。任何计划提交理事会投票的事项都需要至少提前3天书面通知所有SAC成员。如订定的日期、时间或地点有更改,必须通知会员。所有特别会议都需要通知。
第六节。SAC会议将安排在所有利益相关者方便的时间和地点
(家长、学生、老师、商业人士和社区成员)。
第七节。法定人数是出席会议的最低人数
将要进行的业务和将要进行的投票。建立法定人数,多数
理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成员)必须出席会议
会议。
8节。咨询委员会会议将按照核准的议程进行。议程上的每个项目都将
讨论得使在场的成员都满意。SAC会议将进行讨论
限于议程上的议题。其他事项将推迟到另一次SAC会议,学校咨询论坛,PTA/PTO或校长。
部分9。投票将以口头方式进行,要求所有赞成的人说“是”,反对的人说“是”
说“不”。如对是否有多数赞成或反对的意见有任何疑问
投票,必须点名。对诸如表彰基金等高风险问题进行投票
弃权应以点名方式进行。所有的投票都将成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根据佛罗里达州的阳光法,不允许候补投票和代理投票。所有投票将安排在议程的一开始。
第七条委员会
- 主席(联合主席)应设立必要的委员会,以促进委员会的工作
学校谘询委员会的目标。
- 委员会可以包括不属于SAC的其他利益相关者。
- SAC主席(联合主席)是所有委员会的当然成员,除了
提名委员会。
- 各委员会须向学校谘询委员会提出建议
每月理事会会议。
第八条学校改善基金的使用情况
- 加强教育信托基金(奖券款项)的一部分会分配给
学校(通过学区)为SAC使用的方案和项目,以提高
透过实施“学生资助计划”,改善学校的表现。
- 根据《一般拨款法》,问责基金不得用作资本
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项目或计划的改进。一个
委托人不得推翻对款项用途的选择。
- 学校认可基金的分配将以学校为本
根据学区规定的程序,评委会的责任。
第九条。Sac培训及活动
- SAC成员将有机会参加培训活动和讲习班
建立团队,引导新成员,发展技能,协助年度预算流程,并更好地了解他们在学校改进过程中的角色。
- 学校问责基金可用于支持适当的培训。
- 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将在制定、实施和执行《准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评估学校改善计划。成员将参与监测
,并将协助每年完成一项需求评估,以便
决定如何最好地修改当前的SIP。
- SAC将有权访问成功完成SIP所需的数据,
包括预算、人员配备水平、教学材料和测试数据。学校的工作人员,
根据校长的指示,协助SAC收集和解释数据。
- SAC及其官员将遵守所有地区政策、州规则和州法规
开展业务。
第十条修改
- 章程必须符合佛罗里达州的法规和学校董事会的政策
佛罗里达州布劳沃德县。
- 章程的修订将由SAC的多数成员批准。规章制度
将每年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议会的权力
新修订的《罗伯特秩序规则》中所载的规则应适用于赛普拉斯教育中心学校咨询委员会。
批准09/12/2017
修改09/12/2017